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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寒假期间保卫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各科室: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寒假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部工作实际,现将寒假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25日,各科室要根据2022年寒假期间值班表安排,严格落实好各项工作及值班值守;治安与保安管理科要根据“人休岗不休”的原则,妥善做好寒假期间安保人员值班值守管理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有关要求

1.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不确定性,密切关注国内最新疫情动态和风险等级变化情况,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2.提倡教职员工就地过年,尽量不离开学校所在地。确需外出离开的,要严格落实请假报批手续;副处级以上干部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学校备案,其他人员向分管部领导请假允许后,方可出行。经请假审批允许离开合肥的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合肥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返肥后,需提供个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24小时主动向分管部领导报告。节日期间要注意安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外出要做好防护,勤通风、常洗手、戴口罩,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3.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4.所有值班人员务必熟悉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学习,务求尽职尽责;按时在岗在位,严禁擅离职守;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部领导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

2022年1月18日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2022年寒假工作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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