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提供非机动车停放服务,美化校园环境,学校将对屯溪路校区办公楼(二)、逸夫楼、材料楼、学科群楼、西教学楼、新禧公寓(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附近废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车辆的认定
长期停放不使用,车身残破、落尘,车主体生锈,车胎无气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视为废弃车辆。
二、注意事项
1.请大家于5月15日-5月20日期间自行清理,以后还将使用的车辆,请在车把上用胶带粘贴明显的标记,注明“在用”。自行清理结束后,学校于5月22日开始进行集中清理。
2.清理的废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将暂时集中存放在新禧公寓7号楼东南角,如出现误清理的情况,请及时与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62901206。
请大家相互转告,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