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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合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就规范校园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

1.学校对三轮车(包括人力、电动三轮车)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一车一号”,备案登记,建立档案,发放校园出入牌,一年一审。

2.无出入牌的三轮车入校需要进行报备。

3.所有三轮车按照指定的校门出入校园,在规定的区域内行驶。

4.无牌照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5.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千米/小时。

6.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在校内划定的区域有序停车,严禁违规充电。

二、违规处理

1.学校建立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违规档案,对违规充电、超速的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进行劝导、纠正、处理,对发生二次以上违规行为的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入校。

2.对违规停放的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进行教育、劝导,教育、劝导无效者,学校将做锁车或拖拽到校内固定区域处理。

三、工作说明

1.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2.办理三轮车办理出入牌所需要的的材料:

①校内单位自有的公务三轮车所需要的材料:单位证明材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实际驾驶人的相关信息。

②在校服务企业的三轮车所需要的材料:服务合同复印件,在校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实际使用人的相关信息。

③校内住户的三轮车所需要的材料:住户房产证明,身份证明信息。

3.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721060260

特此通知!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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