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一次全面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排除的及时排除,排除不了的请填写《二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附件2)报至屯溪路校区行政三号楼208室或翡翠湖校区综合北楼110报警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
保卫办公室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联系人:屯溪路校区 凌老师、施老师、王老师,电话:62901160,翡翠湖校区 庞老师,电话:63831170。
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doc
附件2:二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