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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保卫办公室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8 点击数:

各党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机关党委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支部全体党员

二、工作安排

1、学习教育阶段

负责人:各党小组组长

时间:2018年1月28日-2019年1月3日

内容: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重温入党誓词,明确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充分认识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原则和意义。

2、个人自评阶段

负责人:各党小组组长

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6日

内容:开展谈心谈话及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活动,要摆出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3、党员互评阶段

负责人:各党小组组长

时间: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8日

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提出具体意见。

4、民主测评阶段

负责人:支部书记

时间:2019年1月9日

提名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发放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监票人、计票人统计民主测评结果。

5、组织考察阶段

负责人:支委会全体成员

时间:2019年1月10日

召开支委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并与本人见面。确定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摆事实,讲道理。党员本人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2、坚持平等的原则。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保卫办公室党支部

2018年12月28日

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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