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员工: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25日起,对翡翠湖校区燃油助力车及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燃油助力车及无牌无证摩托车驶入翡翠湖校区。
二、证照齐全的摩托车需在6月26日前至保卫部翡翠湖校区综合楼北楼324室办理入校手续。
三、保卫部将配合辖区交警部门持续对校内燃油助力车、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整治,对驾驶人员依法处理。
四、对校区内有违停、超速等违规行为的车辆,将谢绝入校。
保卫部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