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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卫办公室(党委保卫部、人武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暨“优秀工作者”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6 点击数:

各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保卫办公室绩效管理体系,客观评价近一年来在安全保卫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鼓舞士气,调动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经保卫办公室班子会研究决定,开展保卫办公室2016年度考核工作暨“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段、范围

1、考核时间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考核范围:2016年度保卫办公室在编人员。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个人考核的内容是教职工本人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以及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考核结果与本年度的校内津贴挂钩。

2、考核程序

(1)各科室根据通知要求统一安排部署考核工作。

(2)个人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3)保卫办公室组织一定范围内人员述职测评。

(4)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公示。

3、考核等级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4、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2)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校内绩效津贴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

(3)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校内绩效津贴。

(4)对于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转岗分流。

5、考核时间安排

各科室于2017年1月3日前完成个人考核,并将个人考核表签字双面打印后交至综合办公室。

“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

一、评选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奉公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旷工,无受违纪处罚;

(2)工作积极主动,态度端正,作风扎实,业绩突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顺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工作有创新、有方法;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语言、行为规范,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深受师生好评。

二、优秀名额

按照优秀比例15%,确定“优秀工作者”7名。

三、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1、各办公室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优秀工作者”候选人1-2名。特勤队参加综合办公室考核评选。

2、请候选人填写《保卫办公室“优秀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于12月30日下午下班前交至综合办公室。

3、在保卫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大会上,投票产生最终优秀名单并予以公示。

4、公示无异议,由保卫办公室发文表彰并给与奖励。

工作要求:

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评选活动,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原则,切实做好考核、推荐、评选工作,确保通过考核总结和优秀评选来带动工作,开创保卫工作新局面。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16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2:保卫办公室“优秀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保卫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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