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学校将对进入校园的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限行和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1、燃油助力车:燃油助力车行驶速度快、制动性能差,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明令禁止上路行驶。校保卫办公室将长期联合辖区交警中队对校内行驶的燃油助力车进行专项整治,请已经购买燃油助力车的师生员工妥善处理自己的车辆。
2、电动自行车:特别提醒广大师生员工,校内骑行电动自行车请靠近道路边线行驶,严禁超车、并行以及在主干道占道逗留,请广大师生予以理解、配合。
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