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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养犬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01-05 点击数:

目前,校园内个人饲养的犬只越来越多,一些犬只在公共区域内随地排便,污染环境;在绿化带内跳窜打斗,破坏绿化;尤其是个别犬只深夜吠叫,影响他人休息,扰乱了校园公共秩序和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到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师生对此反应强烈。为整治校园环境,维护校园秩序,根据《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和学校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现再次将校园养犬管理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行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斛兵塘区域为犬类禁养、禁入区,此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犬,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上述区域。对进入禁养区的犬只,将按流浪犬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养犬人承担。

二、家属生活区为犬类限养区,限养区内饲养犬只,需按照《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做好防疫措施,合法养犬,不得养烈性犬,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携犬出户时必须佩带束犬链(绳),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严禁放任犬只乱跑。

三、对教职工和家属违规遛养犬只的、不听劝阻的,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综合治理暂行规定(试行)》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行为曝光、经济处罚、强制收容犬只,对屡教不改者,学校将提请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四、对外租户在校园禁入区违规遛狗且不听劝阻的,除依据《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六条对饲养者处理外,学校将通告房东强制收回转租的住房,且取消该户后续办理出租户校内车辆通行证等权限。

五、广大师生员工如发现校内有饲养宠物及在禁养区遛狗和无主犬只出入等现象,请及时与校保卫办公室联系,电话 62091206;60291110。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校园和谐、安全和稳定。

特此通告

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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