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依据《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排除的及时排除,排除不了的登录保卫办公室网页下载《二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填写上报至屯溪路校区行政三号楼203室。
联系人:袁老师、施老师,电话:62901160。
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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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49号)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