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天气转冷,部分学生寝室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的情况逐渐增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加强学生公寓冬季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增强学生防火防盗意识
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学生公寓作为人群最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冬季也是盗窃案件高发期,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各学生宿舍、全体同学必须切实提高对防火防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防火防盗常识、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教育和引导学生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二、严格规范,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各宿舍、各位同学要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规范安全行为。
1、严禁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烤炉、电热扇、电火锅、电磁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严禁使用劣质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源线路和电源排插;
3、电源插座的使用应当放置于地面,远离易燃物;
4、在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燃烧字纸、点蜡烛等;
5、学生公寓内严禁吸烟;
6、严禁任何人在宿舍阳台外沿上或窗户外沿上放置椅凳、花盆等易坠落物品,防止发生落物伤人等安全事故;
7、严禁在寝室内留宿异性、校外人员,宿舍来访的同学、朋友、家人需出示证件,未经门卫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公寓;
8、刷卡进入宿舍楼谨防盗窃分子跟进,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屯溪路校区:62901110,翡翠湖校区:63831110。
9、随时关好宿舍门窗,贵重物品入柜上锁。
三、深入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院、相关部门应对学生公寓内的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等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防止危害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保卫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后勤管理办公室 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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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1:学校相关规定和《学生手册》相关处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