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4月16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校内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完善防火领导机构,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请各单位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组建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义务消防员。
请各单位于5月12日前将《二级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表》发送至校务部保卫办公室消防办公室,电子邮箱:hfutycw@hfut.edu.cn。
联系人: 袁芬田 62901160 王海路 62901159
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二级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表》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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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二级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表》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