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防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决定征集、遴选具备资质的相关企业开展维保,欢迎符合条件资质的企业报名参与。
一、征集人:合肥工业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屯溪路校区设火灾报警自动控制系统(主机品牌:上海松江、秦皇岛海湾、北大青鸟)楼宇15处(包含5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处气体灭火系统),其它楼宇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翡翠湖校区设火灾报警自动控制系统(主机品牌:上海松江、秦皇岛海湾)楼宇5处(包含5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处气体灭火系统),其它楼宇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项目预算
19万元/年,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方有效履行合同获得学校认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维保检测一级资质;
3、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维保工作经验(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科学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承诺。
4、维保人员专业资格证书,社保及工资证明、企业业绩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1月至今)。
五、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15日(每天8: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所有相关资料密封(封口加盖企业公章),交到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消防管理科(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三号楼208)。
六、其他事项
消防设施维护内容及周期、合肥校区消防维保楼宇统计、评分标准相关事项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