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一、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相关信息:
1、户口迁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或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工业大学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
4、《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且盖章要清晰。《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否则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原件,并在迁移证空白处注明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
三、根据《2017年安徽省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就读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学校学生退学、转学和被开除学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