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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发布日期:2014-11-12 点击数:

为确保学校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依据《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合工大政发〔2009〕100号),现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大型活动实行保卫办公室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对学校大型活动负总责。

二、综合办公室制定活动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消防办公室要提前进行消防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消防工作,治安办公室要参与执勤,巡防中心和交通管理中心要做好校园巡逻和交通管制。

四、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排班,除24小时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均应服从综合办公室安排。

五、学校大型活动值班人员应统一着装,准时上岗,确保通讯设备畅通,严格执勤纪律,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六、学校大型活动值勤人员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不能执勤的需经带班领导批准。

保卫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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