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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11-07 点击数: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和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校领导班子及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二十条实施办法”精神作为切入点,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能力,为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建设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校领导班子及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要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形象;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分析产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根源,努力做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查处。

二、主要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握正确导向。注重激发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体作用,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师生员工的评议监督,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用整风的精神,积极开展思想交锋,敢于触及思想深处,崇尚真理,改正缺点,真正让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3、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本单位的重点及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学校及本单位建设与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实践上,使广大师生党员在实践中接受教育、锻炼作风、增强本领,让师生员工切实感受到作风转变新气象。

4、坚持分类指导,强调特色。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针对学校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等的不同情况,分别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5、坚持领导带头,榜样示范。全校上下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要做到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6、注重实践,探索创新。始终把深入基层、走进师生作为探索经验的有效途径,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在学习方式、工作机制、服务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积极实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方法步骤

我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7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历时4个月,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9月上旬)

1、广泛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全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学校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制定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通过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为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2、学习教育

校领导班子及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要带头学,先学、学深、学懂、学精,带领其他党员干部认真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学习教育部党组有关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会议精神等;要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在学习中要坚持把学习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全面正确理解党的群众路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站稳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听取意见

围绕深化教育改革、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建设“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目标,学校及各中层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1)深入基层单位调研,全体校领导要带头深入到自己所分管单位和所联系学院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2)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教授代表、中青年教师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学生代表等的意见建议。

(3)设立意见箱、电子信箱、公布电话等,收集党员、干部、师生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9月上旬-10月上旬)

1、查摆问题

为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开展党性自查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摆问题:

一查宗旨意识,看是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查理想信念,看是否有党员观念淡薄,立场不坚定,党性不纯洁,不能坚决抵制错误思想和消极腐败的侵蚀影响;三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工作扎实有效;四查方式方法,看工作方法是否为师生所接受、与师生心连心,真正让师生满意;五查政策措施,看各项政策是否真正符合师生需求、真正惠及师生;六查能力水平,看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做师生工作方面,自身的工作能力,知识水平,理论水平是否提高;七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不能严格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2、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校领导班子及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利用召开组织生活会、干部之间互帮互查,个人自查、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带头撰写深刻的党性自查剖析材料,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0月上旬-11月)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校领导班子及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以对照材料为依据,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解决对策,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和落实结果,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向师生员工公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依据调研和听取意见所掌握的情况,重点从强化正风肃纪、提高工作能力和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来解决突出问题。

(1)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干部在推动学校发展建设中思路不清、作风不实的问题,强调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业绩观。改进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力求简短精炼、直截了当,要言不烦、观点鲜明、重点突出;提倡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有新思路、新举措,力求思想深刻、富有新意的思路和想法。

(2)反对官僚主义。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等行为,始终以深厚的感情、强烈的使命感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

(3)反对享乐主义,杜绝庸懒散软,强化工作作风。把深入基层、走进师生作为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动力,深入了解师生日常生活,感受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喜怒哀乐,了解掌握师生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需求,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消除少数干部作风漂浮、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相互推诿;精力不集中、精神不振奋、工作标准不高、落实不力的现象。

(4)反对奢侈浪费,倡导勤俭办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教育“20条实施办法”和学校“十八条规定”的要求,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凡是对本部门、本单位遏制奢侈浪费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一律要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3、加强制度建设

全面梳理学校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和做法,对经检验并取得效果的要发扬光大;对不适应当前学校发展新形势的,通过“废、改、立”不断加以调整完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坚持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从而保证学校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常态化、长效化。

进一步健全完善密切联系师生制度,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基层、联系民主党派、联系师生等制度、开学检查和经常性深入基层调研、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各单位领导及班子成员坚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党代会代表联系班级、党支部及学生制度等。

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预防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杜绝浪费制度等。

4、召开总结大会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召开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并向教育部党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各中层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治性、政策性强,是我校全体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 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学校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成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学校及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全校教育实践活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学校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长:李廉

副组长:张效英、周军

成员:郑学慧、杨光、季益洪、胡兴祥、王峰、李金华、张怀良、祝元法、郑荣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季益洪同志兼任。

要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负责指导联系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督导制度,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专题网站、校园广播电视、校报专栏、专题论坛等阵地,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同时,利用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单位要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师生、发扬民主贯穿始终。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作为增强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能力的重要机遇,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为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及时组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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