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河分局户政中心要求,我校新入职职工办理入户手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毕业分配至我校的新入职职工入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报到证复印件(人事部盖章);
3、工作协议书复印件(人事部盖章);
4、在职证明(人事部出具);
5、合肥市内无住房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合肥市房产局档案室办理);
6、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人事部盖章);
7、户口迁移证(合肥市内只需常住人口登记表);
8、一张一寸彩照,并提供本人身高、血型和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到服务大厅办理入户介绍信,之后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落户,并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交回服务大厅。
(二)人才引进至我校的新入职职工申报户口准迁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落户申请;
3、工作协议书复印件(人事部盖章);
4、在职证明(人事部出具);
5、合肥市内无住房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合肥市房产局档案室办理)
6、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人事部盖章);
7、本人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首页);
8、一张一寸彩照,并提供本人身高、血型和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申报准迁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后到服务大厅办理入户介绍信,再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落户,最后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交回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