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身份证、户籍证明办理等相关业务

发布日期:2016-05-20 点击数:

1、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携带学生证及原身份证(如学生证、身份证丢失,需所属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到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后前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

2、办理户籍证明

携带学生证或工作证及身份证(如学生证、身份证丢失,需所属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到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后前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在户籍证明上加盖户口专用章(户籍证明期限为30天)。

3、办理出国(境)、签证

携带学生证或工作证及身份证(如学生证、身份证丢失,需所属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到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先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在户籍证明上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到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事宜。

注:办理户籍证明需本人前往。如遇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我们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电话:0551-62901155 公务邮箱:safecampus@hfut.edu.cn

安全教育微信平台

合肥工业大学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版权所有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