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携带学生证及原身份证(如学生证、身份证丢失,需所属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到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后前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
2、办理户籍证明
携带学生证或工作证及身份证(如学生证、身份证丢失,需所属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到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后前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在户籍证明上加盖户口专用章(户籍证明期限为30天)。
3、办理出国(境)、签证
携带学生证或工作证及身份证(如学生证、身份证丢失,需所属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到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先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在户籍证明上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到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事宜。
注:办理户籍证明需本人前往。如遇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