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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校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企业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9 点击数:

为保障消防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决定征集、遴选具备资质的相关企业开展检测,欢迎符合条件资质的企业报名参与。

一、征集人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

二、项目概况

(一)检测服务范围及责任

1.乙方按甲方委托的检测项目,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及相关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施各系统功能测试。

2.乙方对甲方委托的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的检测项目及内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检测内容(总面积约38万平方米)。

屯溪路校区:逸夫楼、科技楼、材料楼、纬地楼、格物楼、升华楼、集团楼、新食堂、设计院大楼、青教公寓、南村6栋小高层

翡翠湖校区:图书馆、科教楼、建艺楼、食品大楼

(二)检测条件与协作事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2.在消防设施各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提前通知乙方赴现场检测,甲方负责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检测。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甲方负责现场整改。

3.检测内容如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防火卷帘系统

(6)疏散应急照明系统

(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灭火器、防火门

(10)消防电梯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维保检测一级资质;

3.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检测工作经验(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

3.科学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承诺。

4.检测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检测员(至少3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职业资格),社保及工资证明、企业业绩(2020年1月至今相关消防检测项目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8日(每天8:30~17:30);

2.报名方式:所有相关资料密封(封口加盖企业公章),截止日前交至合肥工业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消防管理科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合肥校区消防检测楼宇统计、企业招标评分标准相关事项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160

办公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行政楼(三)208室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消防检测楼宇统计表.doc

附件2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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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1-62901155 公务邮箱:safecampus@hf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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