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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内各类标识标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3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按照2016年12月13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合肥工业大学综合治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相关要求,对校园内各类标识标牌进行规范管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不得在本单位建筑物(场所)范围外悬挂标志标牌,在本单位建筑物(场所)范围内悬挂的标志标牌应与校园文化相协调,保持美观、整洁。

二、整治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行整改

从2月27日至3月3日,各单位对不符合规定的标识标牌、户外广告、灯箱自行清理,户外电子屏每日22:00至次日6:00关闭。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负责对门前秩序环境进行维护,保障整洁有序。

2、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纠正

从3月6日至3月10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综合治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工作,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有序。

合肥工业大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综合治理管理规定》(修订稿).doc

关于校园内悬挂横幅等有关事项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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