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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5 点击数:

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校的消防工作安排,开展全校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7日至12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是否已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二)检查消防器材、消防标志、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三)检查是否装修改造改建等原因损坏消防设施。

(四)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紧急出口是否畅通,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五)检查易燃易爆化学品而及燃气、液化气罐存放场所是否落实防火、防爆、防盗有关规定和措施。

(六)检查违章用电、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加热设备、实验室吸烟、用火,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自查管理记录,办公室和仓库共用同一场所及有否人员住宿等情况。

(七)检查实验室、办公区域施工和装修场所,对电气焊接、切割、喷灯烘烤等操作是否有动火人员的“特种行业操作证”,是否办理过动火证明。

(八)检查消防水源、消火栓供水是否正常。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其它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

校内各单位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消防设施、器材缺失、失效等情况,要尽快将相关情况整理汇总。相关自查情况要以报告形式上报学校保卫办公室,实验室自查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

(二)抽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保卫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本次校园冬季消防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检查中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要坚决整改。

(三)宣传教育,增强实效。各单位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加强本单位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师生关心消防、重视消防。

各单位将《2014年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报告》(见附件1)于2014年12月12日前报送保卫办公室。屯溪路校区报送至:行政三号办公楼203室或206室,电话62901160;翡翠湖校区报送至:综合服务楼北楼334室,电话63831011。报告要有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2014年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报告》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保卫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档下载: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1:2014年冬季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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